咸寧網訊 通訊員 徐麗:2月4日,是成某從孝感監獄刑滿釋放的日子。早在一個月前,孝感監獄就與我局負責刑滿釋放工作的工作人員取得聯系,按照刑滿釋放必接必送流程,成某需由孝感監獄送至我縣司法局社區矯正中心,由戶籍地通羊鎮司法所通知派出所、社區、家屬等到社區矯正中心交接。但新型冠狀病毒肆掠期間,各地早已做了最嚴密的防控,省司法廳緊急通知疫情防控期間取消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制度。經與孝感監獄溝通協調,孝感監獄決定暫留下成某,等疫情過去,再送回。我局工作人員多次與當事人家屬電話溝通商量此事,家屬表示理解支持,也同意暫不接回成某。2月3日,孝感監獄再次電話我局,表示2月4日還是要送回成某。一是成某已經刑滿,繼續留在監獄不符合法律要求;二是孝感無安置幫教機構能夠暫時安頓成某,所以還是決定送回。我局立即向通山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此事,指揮部要求按照流程處理此事。
幾經溝通,在確認成某無與確診、疑似人員接觸史,近14天測溫無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且身體監測正常的情況下,由成某本人寫下了承諾書。2月4日11點半左右,孝感監獄警官穿著防護服,開著警車,將成某送至通山縣山口高速路口,我局工作人員和成某的一名家屬在做好防護后,開車至山口高速與孝感監獄交接,順利完成了疫情防控期間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任務,使成某一家沒有因為疫情而推遲團圓。
編輯:金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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